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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5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培训机构和广大考生的要求,定于2023年5月27日举行健康管理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三级)、公共营养师(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工种)

  健康管理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三级)、公共营养师(四级)

  二、申报条件

  健康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 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如有变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暂定哈尔滨、大庆、佳木斯、鸡西、齐齐哈尔(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如遇考区人数无法达到开考标准,另行调整。)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暂定)方式进行,报名材料提交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参加考试。材料不全、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再次提交。报名结束后,不再增减已上报的人数。

  五、报名材料要求

  1.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请表(附件1);

  要求:手写签字、彩色照片、彩色扫描、文件以“申请表”命名。

  2.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信息汇总表(附件2);

  要求:电子版、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带有必填项的单元格必须填写,其中从事职业必须与工作证明上岗位一致。

  3.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专业证明(毕业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扫描件、培训结业证书(黑龙江省内经协会备案合格机构开具);

  要求:彩色扫描,文件以对应材料命名,缺一不可。

  4.黑龙江省内所在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附件3),单位名称、岗位需要与附件1、附件2一致;

  要求:医疗卫生相关岗位(需写具体岗位,如医生、护士、健康咨询师等,不可写医疗等大方向职业),手写签字、单位盖章、彩色扫描、文件以“工作证明”命名。

  5.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字)扫描件(附件4);

  要求:手写签字、电子扫描、文件以“个人承诺书”命名。

  6.近期1寸电子照片两张(白底),要求必须以身份证号和姓名分别命名,格式为JPG,大小为20-80kb;

  要求:分别以“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必须是白底证件照,格式与大小严格按照要求准备。

  要求: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所有伪造、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获得证书的,追回注销证书并取消网站公示证书信息;

  (2)规范提交所需电子版材料,所有信息将依规存档备查,请慎重选择材料拍摄背景、环境,确保体现出提交材料的正式性、书面性;

  (3)报考人员所提交本人照片将使用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证书上,一旦提交不得更改,请以证件照为标准,不得使用生活照、自拍照、P图照、艺术照等,如因照片不合格导致审核未通过者,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9:00-2023年3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黑龙江省卫生健康技能人才网www.21hlj.com

  报名流程:登陆网址-考试报名-操作指南

  备注:公共营养师(四级)暂不开通个人报名。

  2.机构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9:00-2023年3月31日16:00

  材料提交至协会邮箱hljsjkcyxh2020@163.com(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

  (1)按照(五、报名材料要求)整理考生电子版材料,每个考生单独一个文件夹,文件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例:张某某+身份证号);

  (2)附件2,所有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在一个EXCEL表(从事职业必须与工作证明一致),文件以“考生报名信息汇总+人数”命名;

  (3)所有考生电子版1寸照片(分别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汇总”和“考生姓名命名照片汇总” 命名汇总至一个文件夹)。

  注意事项:

  1.本次两个职业(工种)、三个等级的考试时间相同,考生只可选择一个职业(工种)、等级报名,不可多选或重复报名。

  2.机构管理人员必需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的申报条件准备考生材料,对考生信息、考生文件夹与报名汇总表核对,确保数量一致。同时,在准备电子材料时控制文件大小,以免影响文件传输;注意核对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身份信息是否正确,由于考场座位有限,不符合要求或身份信息有误的考生直接按照审核未通过处理。

  七、缴费

  个人报名:通过审核的个人报名考生,在报名页面缴纳所报职业(工种)评价费用,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方可参加考试。缴费时间2023年4月14日8:00-2023年4月18日16:00。【健康管理师(三级)评价费用305元/人、公共营养师(三级)评价费用305元/人】

  机构报名:采取公对公/私对公的缴费方式,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如需发票,请采取公对公转账方式,私对公无法开具发票。)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4日8:00-2023年4月18日16:00。【健康管理师(三级)评价费用305元/人、公共营养师(三级)评价费用305元/人、公共营养师(四级)评价费用300元/人】

  缴费账号: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上游街支行

  银行账户:9550 8802 1441 5100 446

  特别提醒:已完成缴费的机构,如有考生未能参加考试,评价费不予退费。

  八、其他

  1.考前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2日9:00开始),登陆jkcyxh.jndj.ks.zjyun.org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无需登陆注册,直接点击准考证查询即可。(详细操作,如下图)

 

 

  2.考生通过评价者,可获得由协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证书;考试成绩可登陆jkcyxh.jndj.ks.zjyun.org进行查询;证书可登陆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窗口查询。

  3.考试当天建议考生公交出行,以免因道路交通管制或无法停车等问题耽误考试。每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请安排好时间。

  4.考试时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另行发文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11665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请表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信息汇总表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4.个人承诺书

 

 

                                            黑龙江省健康产业协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8f1a22eca29d2d1955eef748419150ee.docx 77fa024bac9aae648069bbdf75ac3b97.xlsx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