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黑龙江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内容来源:黑龙江省健康产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0-11-05 浏览量:3164 次
1、根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我省各高校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考生当日进入考点时,必须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自2020年10月10日以来,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考前与黑龙江省健康产业协会联系,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考生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考点评估允许后方可参加考试。
3、2020年10月25日起,从新疆喀什地区来黑龙江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考试。
4、考生在考试前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通信行程卡,通过“龙江健康码”申领本人健康码,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必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拒绝佩戴口罩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5、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健康码由红码转绿码的考生进入考场时,需提供健康绿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新冠IGG抗体和IGM抗体检测证明。如有瞒报而造成疫情传播和发生意外的,责任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考前考生自我体温测量或者健康码显示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点,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不能再参加此次考试,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并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反馈排查结果。
7、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场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8、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451-82511655
黑龙江省健康产业协会
2020年11月05日